023-67531198
139-8341-0815

律师介绍

贺天强主任律师 贺天强 主任律师擅长办理房产纠纷、离婚房产纠纷、房产继承纠纷、购房合同纠纷、建筑施工合同纠纷、公司合同纠纷、消费维权等。本人的专业为经济法专业,对中国的公司法律制度、建筑房地产法律制度有深刻的研究和独到的见... 详细>>

在线咨询

联系我们

律师姓名:贺天强主任律师

电话号码:023-67531198

手机号码:13983410815

邮箱地址:751409230@qq.com

执业证号:15001200310742945

执业机构: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
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北区金龙路259号财信城市国际4幢1-6

债权债务

企业债务重组的主要做法有哪些?

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,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,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。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,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,均作为债务重组。那么企业债务重组的主要做法有哪些呢?

企业债务重组的主要做法有哪些?

1、以资产清偿债务

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。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:现金、存货、金融资产、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等。以现金清偿债务,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,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,则不属于债务重组。

\

2、债务转为资本

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,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。但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,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,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资本,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。

3、修改其他债务条件

减少债务本金、降低利率、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。

4、以上三种方式组合

采用以上三种方式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。

(1)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,另一部分则转为资本;

\

(2)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,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;

(3)债务的一部分转为资本,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;

(4)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,一部分转为资本,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。

公司企业债务重组目前引入实践的做法主要有:贷款改投资、直接融资增资减债、债权变股权、破产免债、股份合作等。



免责声明: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,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。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,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

添加微信×

扫一扫添加朋友圈